关于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大量耕地被非法侵占
关于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大量耕地被非法侵占
关于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大量耕地被非法侵占的
紧急情况反映
我们是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村民,现向你们放映太谷县恒达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非法占用我村大量耕地,建设焦化厂的违法事实,请予查处。
一、 村委会违法与恒达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为名,行政占之实。
2003年3月14日,我村村委会在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本村的174.4亩耕地租赁给恒达公司,租期十年,双方签订了《合同书》并在太谷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该土地租赁合同规定“土地补偿费用为每年每亩300元”。因村民不同意终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更不同意领取土地补偿费,2003年4月9日,太谷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称:“太谷县恒达煤焦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是我县今年调产的重点项目,现已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晋中占土字(2003)第1号文件批复占用,你户被占耕地的补偿资金按原定标准,已由公司汇入你村委会账户,请你于2003年4月13日前渠村委会领取补偿金,如不同意占地补偿,可以在2003年4月13日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在本分社范围内调整相当数量(可酌情增加20%面积)质量的土地”。第二天,即4月10日,恒达公司动用大型机械铲平耕地里的小麦,开始施工,建设焦化厂。
二、 恒达公司与土地承包经营户协商,强行占有耕地进行焦化厂二期工程,属顶风作案。
2003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乱占滥用耕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地对违反规定乱批、乱占、滥用耕地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要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其中明文规定“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随后国土资源部要求全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1999年1月1日到《决定》发布之日止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未能主动自查自纠或者顶风作案的,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恒达公司将然干顶风作案,于2005年3月份不通过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与部分村民协议,就占用120亩耕地进行焦化厂的二期工程建设。
三、 恒达公司违规上马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焦炉,危害严重。
2004年5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炭行业的若干意见》规定“焦炉炭化室高度达到4.3米以上(含4.3),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焦炉煤气回收、净化和综合利用等装备”的焦化厂可以上马。根据中央的部署,我省开展了焦化产业事实专项清理整顿,明令焦化炉在4米3以下的机焦炉型必须在年底之前全部关停。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焦化企业以及土焦、改良焦、小机焦坚决予以取缔、淘汰。恒达公司新上的焦炉属于淘汰之例,且该厂与我村直线距离仅400-500米。自从焦化厂开始生产,有害气体覆盖全村,使人感到郁闷、恶心,甚至头晕目眩;虽然不吸烟,但是嗓子里总有异物感,呼吸不畅,小孩子更是多病。其次,焦化厂对水源的污染,造成庄稼减产,同时对村民饮用水有很大的影响。最后,超低的补偿费用不足以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使村民失去土地后生活的陷入困境。
综上,我们广大村民认为恒达公司利用人际关系(我村村委主任张瑞峰系恒达公司负责人张瑞继之兄),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委员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论决定,方可办理”、《土地管理法》“征用基本农田或者耕地的,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义务。”《环境资源保护法》“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建设在远离居民居住的地方”等法律规定,以租赁为名,行政占之实,乱占耕地,更为恶劣的是,在国家大力整顿土地管理工作和清理焦炭行业的时候,恒达公司竟然在村民使用的耕地上新建国家明令禁止的焦炉,属顶风作案。为此,我们村民曾多次向乡、县、市有关部门反映,2003年5月,山西省电视台“追踪报道”栏目组曾经报道过三次,然而均无结果。为了让我们农民不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我们这次又向“黄河新闻”栏目组举报这事,在记者调查之中发生了殴打事件,打伤了好多村民。因为村长系焦化厂负责人张瑞吉的哥哥张瑞峰,利用换届选举之机买卖选票。在焦化厂的本村村民每人10-20张票,中层干部50张,如果拿不回选票就开除。农民没有了土地只好到焦化厂打工赚钱,有不愿义卖土地的农民,他就雇用村内的地痞、流氓采取恐吓、殴打村民无恶不作,勾结个别***领导干部强行占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打村民吓的不敢告状,自己掏钱看病,土匪、恶霸做法。扬言打死、打死拖到一边。让他们来找我,打死一个20万。全党都在搞党的先进性教育,***领导的天下,竟有如此荒谬的事接连发生,让人民如何相信***?如何相信政府?还有没有法律!在4月15日“黄河新闻”已报道过一次,但是张瑞吉用钱买通了省里的某些领导干部,不让继续追踪报道。为了给他们农民一个没有太多污染的生活环境,也为了让我们农民不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更为了给后代子孙留下一片净土,我们恳切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过问一下此事。
谢谢!
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 申敦志
2005年4月19日
--------------------------------------
采集器,三人行采集器系列,整套软件含采集、发贴、自动回帖、IP互助广告互点、论坛群发等软件,具有对外宣传,对内增加广告点击、采集更新论坛内容、制造千人在线的火暴气氛等功能,是一款强大的数据采集器,使用更多软件请到http://www.srxzz.com下载。(您使用的软件为免费版本,注册为终身正式版本后将不带本广告。站长QQ:725659)
紧急情况反映
我们是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村民,现向你们放映太谷县恒达煤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非法占用我村大量耕地,建设焦化厂的违法事实,请予查处。
一、 村委会违法与恒达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为名,行政占之实。
2003年3月14日,我村村委会在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本村的174.4亩耕地租赁给恒达公司,租期十年,双方签订了《合同书》并在太谷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该土地租赁合同规定“土地补偿费用为每年每亩300元”。因村民不同意终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更不同意领取土地补偿费,2003年4月9日,太谷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称:“太谷县恒达煤焦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是我县今年调产的重点项目,现已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晋中占土字(2003)第1号文件批复占用,你户被占耕地的补偿资金按原定标准,已由公司汇入你村委会账户,请你于2003年4月13日前渠村委会领取补偿金,如不同意占地补偿,可以在2003年4月13日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在本分社范围内调整相当数量(可酌情增加20%面积)质量的土地”。第二天,即4月10日,恒达公司动用大型机械铲平耕地里的小麦,开始施工,建设焦化厂。
二、 恒达公司与土地承包经营户协商,强行占有耕地进行焦化厂二期工程,属顶风作案。
2003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乱占滥用耕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地对违反规定乱批、乱占、滥用耕地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要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其中明文规定“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随后国土资源部要求全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1999年1月1日到《决定》发布之日止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未能主动自查自纠或者顶风作案的,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恒达公司将然干顶风作案,于2005年3月份不通过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与部分村民协议,就占用120亩耕地进行焦化厂的二期工程建设。
三、 恒达公司违规上马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焦炉,危害严重。
2004年5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炭行业的若干意见》规定“焦炉炭化室高度达到4.3米以上(含4.3),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焦炉煤气回收、净化和综合利用等装备”的焦化厂可以上马。根据中央的部署,我省开展了焦化产业事实专项清理整顿,明令焦化炉在4米3以下的机焦炉型必须在年底之前全部关停。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焦化企业以及土焦、改良焦、小机焦坚决予以取缔、淘汰。恒达公司新上的焦炉属于淘汰之例,且该厂与我村直线距离仅400-500米。自从焦化厂开始生产,有害气体覆盖全村,使人感到郁闷、恶心,甚至头晕目眩;虽然不吸烟,但是嗓子里总有异物感,呼吸不畅,小孩子更是多病。其次,焦化厂对水源的污染,造成庄稼减产,同时对村民饮用水有很大的影响。最后,超低的补偿费用不足以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使村民失去土地后生活的陷入困境。
综上,我们广大村民认为恒达公司利用人际关系(我村村委主任张瑞峰系恒达公司负责人张瑞继之兄),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委员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论决定,方可办理”、《土地管理法》“征用基本农田或者耕地的,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义务。”《环境资源保护法》“污染严重的企业应建设在远离居民居住的地方”等法律规定,以租赁为名,行政占之实,乱占耕地,更为恶劣的是,在国家大力整顿土地管理工作和清理焦炭行业的时候,恒达公司竟然在村民使用的耕地上新建国家明令禁止的焦炉,属顶风作案。为此,我们村民曾多次向乡、县、市有关部门反映,2003年5月,山西省电视台“追踪报道”栏目组曾经报道过三次,然而均无结果。为了让我们农民不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我们这次又向“黄河新闻”栏目组举报这事,在记者调查之中发生了殴打事件,打伤了好多村民。因为村长系焦化厂负责人张瑞吉的哥哥张瑞峰,利用换届选举之机买卖选票。在焦化厂的本村村民每人10-20张票,中层干部50张,如果拿不回选票就开除。农民没有了土地只好到焦化厂打工赚钱,有不愿义卖土地的农民,他就雇用村内的地痞、流氓采取恐吓、殴打村民无恶不作,勾结个别***领导干部强行占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打村民吓的不敢告状,自己掏钱看病,土匪、恶霸做法。扬言打死、打死拖到一边。让他们来找我,打死一个20万。全党都在搞党的先进性教育,***领导的天下,竟有如此荒谬的事接连发生,让人民如何相信***?如何相信政府?还有没有法律!在4月15日“黄河新闻”已报道过一次,但是张瑞吉用钱买通了省里的某些领导干部,不让继续追踪报道。为了给他们农民一个没有太多污染的生活环境,也为了让我们农民不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更为了给后代子孙留下一片净土,我们恳切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过问一下此事。
谢谢!
山西省太谷县桃园堡村 申敦志
2005年4月19日
--------------------------------------
采集器,三人行采集器系列,整套软件含采集、发贴、自动回帖、IP互助广告互点、论坛群发等软件,具有对外宣传,对内增加广告点击、采集更新论坛内容、制造千人在线的火暴气氛等功能,是一款强大的数据采集器,使用更多软件请到http://www.srxzz.com下载。(您使用的软件为免费版本,注册为终身正式版本后将不带本广告。站长QQ:725659)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